合同纠纷诉讼律师推荐-合同纠纷如何选择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14 06:13:22 来源:公司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这两种形式,并且合同内容是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等基础之上才会有效。订立合同的原则有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签订合同双方不一定都要盖骑缝章。《民法典》里提到,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那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有签字或者盖章,则该合同就算成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有效力的合同是没有骑缝章或者页码编号的,这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太大的影响。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或者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的规定。”该条除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或仲裁,规定适用其他的规定。可见,《合同法》的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情况外,散见于各具体之中。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还包括规定的其他有名合同以及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质的无名合同。

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是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跟承诺:

1.要约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对话形式作出;

2.承诺是同意要约内容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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